1月18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春节来临之际,在人员流动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的情况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确保您和家人平安健康欢度佳节,提示如下——【详细】
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