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投稿 ·96677 ·新闻排行 ·繁体 ·RSS ·ENGLISH ·日本語
关键词:
多彩播报  新闻  评论  专题  策划  宽频  名博  社区  权威发布  社情民意  文化  教育  旅游  公益  健康  娱乐  图片  企业  工业  电商  黔茶  金融  汽车  国内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 国内 正文  
报告显示工伤先行支付制度生效三年 未在全国落地
2014-07-02 16:50  来源: 新华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分享到: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三年来,仅有18个省份有先行支付案例,尽管有成功个案出现,但其在全国范围内并未真正制度化,更没有落地。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由社会保险法创设的制度于2011年7月1日生效,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绝向未参保的劳动者赔付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这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三周年调研报告》称,近两年该制度取得了一定进展,例如广东省在过去三年内工伤先行支付个案就达到了约200例,然而多数未参保工伤职工仍面临求偿难的困境,先行支付往往被社保经办机构拒绝。

  北京义联对21名未参保工伤劳动者进行了调查,9名劳动者尚未获得赔偿,其中受伤距今平均时间37个月,受伤距今最长时间已达87个月,而获得了赔偿或部分赔偿的劳动者获赔的平均时间也达到了18个月。

  北京义联负责人黄乐平分析,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有关部门“未能从劳动者权利本位实施法律”。他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对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缺乏认同,也导致该制度迟迟未能普遍落实。

  同时,一些社保机构并没有站在劳动者的角度上,以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去解释和实施法律,而是人为增加条件限制,将劳动者排除在权利之外。

作者: 刘大任 徐博  编辑: -陈冠霖-  
分享到:
返回频道首页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专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
【专题】牢记嘱托 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发展
【专题】节俭养德 全民节约
激情世界杯 让你过足球瘾
【专题】“海雀之心”村支书文朝荣
专题:贵州参加第十届深圳文博会
迎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专题】劳模与改革同行
视频新闻
台湾客机迫降失事
烧烤店卖鳄鱼肉引围观
印度双头女婴 第二头颅长肚子上
有爱!90后美女背外婆上班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