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投稿 ·96677 ·新闻排行 ·繁体 ·RSS ·ENGLISH ·日本語
关键词:
多彩播报  新闻  评论  专题  策划  宽频  名博  社区  权威发布  社情民意  文化  教育  旅游  公益  健康  娱乐  图片  企业  工业  电商  黔茶  金融  汽车  国内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 国际 正文  
韩国教师抽打学生后脑勺致其失明 法院宣判无罪
2014-07-10 15:2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分享到:
  据韩国《世界日报》10日报道,韩国高中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失明而遭到起诉,法院判处教师无罪,理由是“教育法允许教师训诫学生”。

  报道称,韩国两名高中教师涉嫌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抽打学生后脑勺对其进行体罚,随后被起诉。韩国昌原地方法院10日在二审宣判中维持原审判决,判处两名教师无罪,因被告存在暴力行为,各处罚金3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00元)。

  法院表示,韩国教育法允许教师对学生进行训诫。虽然不可以体罚学生,但两名教师的行为是教育上所需要的行为,在法律范围之内,因此宣判无罪。

  2012年12月,上述教师因对受害学生的发型不满意而用手抽打其后脑勺。2013年1月和2月,两名教师分别在走廊和教室里在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用空矿泉水瓶抽打受害学生的额头。

  受害学生因遭受体罚导致右眼视网膜脱落,自2012年12月起进行了数次手术,几乎失明。受害学生的父亲向警方告发了这两名教师,警方对案件展开调查。

作者:  编辑: -陈冠霖-  
分享到:
返回频道首页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专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
【专题】牢记嘱托 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发展
【专题】节俭养德 全民节约
激情世界杯 让你过足球瘾
【专题】“海雀之心”村支书文朝荣
专题:贵州参加第十届深圳文博会
迎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专题】劳模与改革同行
视频新闻
台湾客机迫降失事
烧烤店卖鳄鱼肉引围观
印度双头女婴 第二头颅长肚子上
有爱!90后美女背外婆上班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