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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治污不达标 江苏拟率先立法问责涉及官员
2014-07-22 17:4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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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7月22日电 大气治污不达标,江苏拟以立法形式问责涉及官员,此举为全国率先。这被写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如实施,江苏将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对环境目标责任进行明确的省份”,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22日在南京表示。

  当日,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陈蒙蒙对《条例》作出说明。

  去年1月-2月、11月-12月,江苏两度“重霾围城”,持续时间长、污染重,令人印象深刻。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分析,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为环保工作中最突出的“短板”。

  这与当地工业发展有关。据陈蒙蒙介绍,该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高于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约为美国的3倍、欧盟的4倍、日本的8倍;近十年来,江苏城市化发展迅速,机动车保有量增长406%,工地面积增长5倍。

  “地方政府要作出空气环境目标承诺,如不能兑现,将追究相关人责任”,陈蒙蒙表示,“空气质量目标管理”过去只是行政措施上有所要求,此次《条例》以法律形式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还属率先。

  依据《条例》,江苏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并要求将空气质量改善完成情况作为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条例》还规定,该省实施针对大气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违反许可证规定排污的行为。

  陈蒙蒙表示:“许可证制度早就被提出,但是一直没有很好落地,对水污染治理已有排污许可证先例,但大气污染防治上,还没有以法律形式固定、制度不健全,这次在条例中也得以明确。”

  相较于河北、湖北、浙江、北京、陕西较早制定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的措施是更为严厉的”,陈蒙蒙说。

  《条例》将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出台实施即在近期。

作者: 朱晓颖  编辑: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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