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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桐梓县3名男子酒后找茬殴打的哥,并造成对方和一名女乘客受伤。结果,3男子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介绍,2014年4月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某、杨某某、李某在桐梓县娄山关镇一KTV喝酒庆祝生日,喝了大量啤酒之后,杨某和杨某某在路边拦停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可此时出租车已经搭载了1名乘客,司机韦某问杨某等人有几人乘车,杨某和杨某某因此对的哥不满,随即将韦某拉出驾驶室并殴打。李某此时也赶到现场,看见朋友打架,不分青红皂白也开始殴打韦某。
女乘客见状,下车劝阻,不料也被杨某等人用皮带一顿鞭打。过路人付某、许某等人前来劝阻,也被李某追打。民警赶到现场后,3名醉汉仍不听劝阻,竟对民警出手。民警将3人制服后带离现场。经鉴定,韦某和女乘客均受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人任意滋事,殴打他人并致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杨某、杨某某、李某3人的亲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它损失共计2.4万元,得到受害者书面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判处杨某某、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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