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贵州省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最低限额标准昨日出台,农村班车客运车辆,每座保险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普通班车客运车辆,每座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高速公路班车客运车辆、包车客运及旅游客运车辆,每座保险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根据保险监管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贵州省承运人责任保险已累计承担风险保障1586亿元,赔付支出65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