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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榕江小香鸡等27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继“锡利贡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榕江县获得的第二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介绍,榕江小香鸡个体矮小,其挥发性香气成分含量高,肉质细嫩味鲜美,富含氨基酸和微量元素,具有较高滋补及药用价值,以小、香、乌而闻名,专家评价为“国内优质小型鸡种的佼佼者”。因采取林下放养方式,鸡群以林地杂草和虫害为食,形成天然优质香鸡,2007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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