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法官25分钟审结4起盗窃案

2014-12-23 03:03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法官25分钟审结4起盗窃案

  昨天下午,房山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用25分钟审结了4起盗窃案,据记者了解,这是北京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昨天下午2点,4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据了解,下午审理的4起盗窃案均为犯罪嫌疑人盗窃某建筑集团施工材料案件。2013年3月至4月间,嫌疑人翁某东多次流窜至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某建筑集团施工工地,盗窃施工用的钢管13根、硅管6根、钢筋60斤、方木12根,经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8600余元。

  除嫌疑人翁某东之外,2013年,犯罪嫌疑人翁某新、翁某国、隗某3人,也曾多次流窜至该工地,盗取施工用钢管、木板等物品。

  其中,隗某伙同翁某新在驾车盗窃完工地用品后,还流窜至另一个村的临时房准备再次盗窃,最终被值班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

  法庭上,4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昨天的庭审,省去了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4名被告一一做完陈述意见后,法官便集中进行宣判。4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记者统计了一下时间,整个庭审仅用了25分钟。

  -法官

  依然存在从宽处罚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徐斌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庭审也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退缴赃款赃物,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专家解读

  与冤假错案无直接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宏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审判环节是否简化与是否容易出现冤假错案,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冤假错案的发生,涉及公检法各个环节,并不能说审判环节简化了就容易出现错判。相反,简化审理环节,节省下来的司法资源可以集中到大案、要案上,客观上有助于大案、要案的正确处理。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