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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瓮安县法律工作机构按照“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地区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为构建“和谐瓮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20日,该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7件,比上年增加15件,同比增长2.3%,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案归档622件,比上年增加106件,同比增长20.5%(其中:诉讼代理361件,非诉讼代理19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公证援助案件24件);代写法律文书440份,比上年增加280份,同比增长175%。同时,接待群众来人来电来信的法律援助咨询4000人(次)。2014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人达733人,(其中农民工232人,残疾人37人,老年人80人,妇女293人,未成年人65人,其他困难群众26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今年以来,瓮安县以“构建和谐,服务民生”为宗旨,充分发挥全县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40余名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作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范围、质量和效率,满足社会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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