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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赵远雄驾驶警车带领协警毛溪上路巡逻。09时20分,正巡逻至关兴公路152.8公里(小地名:万屯匝道)处,发现一名身穿黄色外套,脸色愁苦,年龄大约14岁左右的少年,在关兴公路上行走并不时驻足观望。民警赵远雄立即将巡逻警车停在少年身旁,上前询问。通过交谈得知,少年名叫蔡荣景,今年14岁,原本家住普安县楼下镇,父母离异后住在父亲在兴义民族风情街租的一间房子里,因为没钱坐车便从兴仁走路回兴义。
2014年12月28日,蔡荣景从兴义到普安楼下看望姐姐后,坐车回兴义。因其文化程度不高认识的字不多,他误把兴仁客车当成兴义客车,从而普安到了兴仁。不得已他又购买回兴义的车票,可是在购票的时候才得知身上仅有的100元是假钞。此时,除去100元假钞后蔡荣景身上只剩5元钱,最终他没能搭上回兴义的客车。无奈之下,他毅然决定沿着关兴公路从兴仁走路回兴义。
2014年12月29日凌晨3点左右,他走到万屯时实在走不动了,便倒在路旁的草堆里睡着了。醒来后继续往兴义方向行走,刚走没多远就碰见了巡逻民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让他坐上警车送他回家。到家之前,先是特意带他到顶效街上吃了东西。然后,民警才将他送回到兴义民族风情街租屋。考虑到蔡荣景一个人住没人照顾,身上仅有5元钱,而且他也没记住父亲的电话号码,无法取得联系,并且他的父亲还有4、5天才会回家看他。民警赵远雄于是就给了他200元作为生活费,以便他父亲没来的这几天维持生活,并鼓励蔡荣景今后要好好学习,有困难要记得第一时间求助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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