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
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系贵州省第二个综保区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同意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这是继2013年9月14日贵阳综合保税区获批后,我省获批的第二个综保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贵安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2.2平方公里,规划面积略小于3.01平方公里的贵阳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及配套区总规划范围面积10.8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纵线、南至新寨村、西至凯掌水库、北至黔中大道。按照批复,贵安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同意其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贵安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贵州省人民政府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拟定综合保税区的开发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批复要求,贵安综合保税区实施封闭管理,要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 国务院1月12日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20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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