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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2015-03-09 03:47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注重公民权益保障厘清政府权力边界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法则是规范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法律,是“管法的法”。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8日提请大会审议。

  这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草案专设“税收”一项明确征税只能由法律规定

  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之后,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凸显了这部法律修改的重要性。根据草案说明,这次修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于立法体制的完善。

  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立法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立法体制上,草案体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例如,针对现行授权立法规定比较原则,以往有些授权范围过于笼统、缺乏时限要求等问题,草案增加规定,授权决定不仅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还要明确授权的事项、期限和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

  根据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的建议,草案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规章的制定权限范围,推进依法行政,草案规定,制定部门规章,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等等。

  不难看出,这些修改更加注重对公民权益的保障,也进一步厘清地方政府权力的边界,明确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避免地方部门掣肘

  立法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历经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多个环节,需要各相关方面共同配合,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方利益的影响。

  法律起草过程中,有的部门对规定自身责任和义务的立法积极性不高,导致一些重要立法迟迟不能出台;有的地方领导“拍脑袋”决策,搞立法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些不该立的法也仓促上马……

  “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必然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

  草案加强和改进了法律起草机制,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草案还更多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代表的意见;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代表参加。据新华社电

  延伸阅读:

  立法法与老百姓的那些事

  “立法法是一部‘管住法律’的法律,又不管衣食住行,那跟我离得相当遥远啊!”新华社发布客户端上刊登了“立法法修正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新闻,网友董小姐一边美甲一边嘀咕。她惦记的还是兜里的钱、出行的车,“这才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生活”。

  殊不知,新立法法看似在“庙堂之高”,却覆盖“江湖之远”。在听了代表委员和专家的解读后,董小姐才发现最初的想法有点“弱”。她关心的工资、出行那些事,立法法还真的都管得到。不信?请往下看……

  从百姓钱包掏钱要依法

  身为有车一族的董小姐,每月的油费不菲(有没有同感?)。不久前,政府部门上调了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间接导致汽油、柴油价格上涨。董小姐算了账,每个月又要多出几十块钱油费了。

  虽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消费税针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的消费品征收,但“真金白银”脱手而去,让董小姐心疼。什么时候才能把征税、增税纳入法律程序,真正实现税收法定、依法治国呢?(是不是你也这么认为?)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当中,就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税收专属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税收基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等。

  【专家解读】曾参与立法法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说,此次立法法修正将税收一项单列出来,有力地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我国现行的大部分税种都是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暂行条例来制定的,当时是出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没想到,有些部门顶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名义“光摸石头不过河”:一些暂行条例一“暂”就是20多年。

  应松年说,这次修改立法法,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今后就要加快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的步伐,以后凡是开征新税的,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凡是要对现行税收条例进行修改的,一般都要上升为法律;其他的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地上升为法律。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听了这些,董小姐甜甜地笑了。

  限行、限购也要依法

  董小姐遭遇过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听说相关部门要将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她有点不开心:私家车是合法收入买的,符合安全、环保等上路要求,也按照各种要求缴纳了税费保险;自己有驾照,凭什么说不让开就不让啊?(给力!是不是想给董小姐点个赞!)

  董小姐的闺蜜“更惨”。之前当地政府表示不会对车辆进行限购,可是某天下班前突然宣布“小汽车限购”,发布消息后两个小时就立即执行。董小姐闺蜜“直接哭晕”。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机动车限行、限购、限外可以认为属于“城乡管理”的职能,当然具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性质,今后实施这些行为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说,控制政府这类行为,不仅应在权力上控制,更应注重程序上的控制:要通过网上讨论和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征求当地社会公众的意见,要认真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论证等的分析审查。

  立法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还告诉董小姐,这次立法法的修正中新增了一个违法审查反馈机制,如果老百姓觉得哪个法规违法,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申请,可以得到审查结果的反馈。

  听了这些,董小姐甜甜地笑了。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董小姐说,我相信政府出台很多政策意见的本意是好的,“但鞋子不能比脚小,勺子不能比锅还大,不是吗?”

  实用主义不能替代依法行政,立竿见影不能替代程序正义。法律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了新修订出台的立法法这个“紧箍咒”,才能遏制和去除法律中模糊的表述、部门的利益,使法律真正成为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力武器。这是董小姐的想法,你是不是也这么认为?

作者: 编辑:纪筱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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