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社区工作者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可免考续聘
2015-03-26 11:05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昨日,贵阳市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社区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将以工作完成情况和居民满意率为主要依据。
社区工作者指依法选举或公开招聘,并与社区(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在社区(乡镇)、居民委员会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含编制内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和社区服务志愿者),其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及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及服务管理等工作。
《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评议制度,从德、能、勤、绩、法纪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将对社区工作者实施奖惩。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合格的,在下届换届选举中享优先聘用;对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在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时可按一定比例设置岗位定向招聘,年龄可适当放宽;凡经过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连续三年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标准且符合年龄要求的,均不再重新考试,可直接续聘。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