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执行一年多 贵州工商机关挽回损失70万
2015-08-28 11:14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贵州省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保法实施以来,全省工商机关共接到要求惩罚性赔偿的投诉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26万元;接到涉及举证责任倒置的投诉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1万元。
2014年以来,全省抽查检验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商品2500批次,发现不合格商品427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80件,案值561.3万元,结案罚没金额65万元;查处重点服务领域案件748件,案值1250.26万元,罚没金额361.7万元。
但报告也指出,由于《消法》宣传教育的经常性、广泛性和深入性还不够,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有待增强,应对网络购物带来挑战的能力有待提高,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