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户籍制度改革 统称家庭户或集体户

2015-09-16 13:51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黔西南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活动中获悉,黔西南户籍制度改革,“户别”栏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据了解,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后,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户籍证明,也不再出具其它形式的证明说明公民农业或非农业的户口性质。

  新生婴儿登记户口凭出生新生儿医学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和户口簿办理,不得附加其它证明材料,如计生诚信证明、准生证、村(居)委会证明等。

  对于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符合《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作者:祝庆庆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