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房管局违规发放“节日福利”被查处
下属单位岂能成为“菜园子”
平坝区房管局违规发放“节日福利”被查处
国庆、中秋将至,原平坝县(现平坝区)房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违规发放“节日福利”被查处的案例在平坝区党政机关中成为热议的话题。“公款姓公、不可乱花,节日福利、不可乱发”的意识在平坝区已深入人心。
无视纪律规定班子被“一锅端”
过去有的人在惯性思维支配下,视纪律规定为无物,以为违反纪律无所谓、大不了被批评一顿,“批评的风轻轻吹过,获得的票子是实在货”。甚至认为集体研究的事,组织上也不会太过追究。是这样的吗?平坝区房管局领导班子用惨痛的教训回答了这个问题。
近期,安顺市纪委通报了一起逢年过节就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的典型案例。2009年1月至2014年4月,该市原平坝县房管局违规发放中秋月饼费、节假日值班费等各类津补贴180.87万元。局长贾万东、副局长张植新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且贾万东被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县房产管理事业局局长职务。副局长周超被党内警告处分,局产权监理室主任冯维翠被党内警告处分,4人违纪所得全部收缴国库。
企图打着集体研究幌子越过纪律“围栏”
2014年,原平坝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对全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在监察中,工作组的同志发现:该县房管局从2009年以来持续违规发放“节假日福利”。随后,县纪委监察局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请把你们公司的财务账册拿给我们核查。”调查组同志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找到县房管局下属的测绘公司财务人员,调取该公司的财务账簿,发现县房管局在测绘公司账户上报销了各类节假日发放的津补贴。
随着调查的深入,不只在测绘公司,在县房管局下属的交易中心、已破产某房地产公司资产处置办账户上均发现有违纪报销发放各类津补贴的问题。下属的各公司直接成了该局的“后菜园”。
“中秋月饼费”1000元、“上半年加班费”1000元、“五一值班费”400元、“端午节值班费”500元、“清明节值班费”400元、“各股室负责人岗位津贴”1000元、“上半年加班补助费”、“小区销售房屋加班费”……项目繁多、琳琅满目的各种补贴、补助让调查组的同志们瞠目结舌。
逢年就发,遇节就补。该房管局从2009年至2014年的5年时间里,违规发放各种形式的“节假日福利”,不错过任何节假日,甚至连周末也要发放。在发放的各类津补贴中,就有一笔为“2013年六月份周六周日共十天加班费1000元”。
经统计,2009年1月到2014年4月,原平坝县房管局通过班子会议研究,分别指定在其下属的交易中心、测绘公司、已破产某房地产公司资产处置办、本单位基本户共发放各类节假日慰问金、值班费、加班费、劳保、目标考核奖等,共计1808709.19元。
千万不要等到被查处才追悔莫及
纪律约束,表面看上去是“紧箍咒”,实际上却是“护身符”。
在法定范围内享受福利待遇,是职工的正当权利,发放津补贴必须严格按照2007年1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执行。
原平坝县房产局领导班子违规滥发津补贴的行为,从十八大前至十八大后,持续违纪,罔顾中央八项规定,无视中央、中央纪委的三令五申,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要求。该局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岂图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逃避纪律处罚,最终受到了严惩。
洁不洁,看过节。中秋、国庆即将到来,尤其要防止以过节为借口,打着人情的幌子,用公车、花公款。
“廉洁从政的木鱼要时时敲,纪律规矩的经要常常念。”各级领导干部应以此案为鉴,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刻认识到中央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规定,令行禁止,带头反对“四风”,当好表率,风清气正地过节。那些心怀侥幸的党员干部,更是要及早收手收敛,千万不要等到被查处了,才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