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46项切合贵州地方发展特点的具体改革任务。
记者11月9日从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方案》根据中央提出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6个新理念、6项原则,以及提出到2020年要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8项制度构成的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结合贵州省自身的生态文明发展特点,提出46项切合地方发展特点的具体改革任务。《方案》分别针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质量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进行年度任务安排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分解。
省委、省政府印发《方案》,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一件大事。《方案》提出,我省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工作再实一点,努力在全国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和体制改革中走前列,探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