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对象是假 骗礼钱是真 主犯领刑3年4个月

2016-01-14 11:2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以结婚为名,诈骗7万元彩礼钱,女方直接玩消失,男方一纸诉状将介绍人、女方告上法庭。日前,花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骗婚女子代贵兰有期徒刑3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诈骗的彩礼钱继续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据了解,原告方小赵之父老赵委托朋友邱月生帮助儿子介绍对象。邱月生欲通过一名贵州籍的杨姓女子介绍,并与小赵一同从江西来到贵阳。杨姓女子(另案处理)、陈昌会夫妇(另案处理)及陈玉娟(另案处理)欲通过此事骗取小赵的“彩礼钱”。

  在庭审中,被告人代贵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其在犯罪过程中是听从陈玉娟、陈昌会等人安排和指使及没有分到赃款的辩解。

  公诉人法庭上提供了代贵兰的户籍证明及供述、抓获经过、被害人小赵的陈述、同案犯陈玉娟的供述、证人邱月生的证言、贵州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居民身份证件检测报告”及相关书证、经当庭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代贵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相亲收取彩礼为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并依法判处。

作者:李昊 编辑:杨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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