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推出新举措 看病可以“先诊疗后付费”
确保病人第一时间得到救治,黔南推出新举措——
看病,现在可以“先诊疗后付费”
多彩贵州网讯 “先看病,后交钱,这样的事,还真有。 ” 2日,贵州都市报记者从黔南州卫计委获悉:黔南州在荔波、贵定等县试点“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成功的基础上,结合全州实际,于2月1日起在全州辖区内政府办新农合、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据介绍,荔波作为“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试点县,今年7月,荔波县人民医院率先在全州推出“先治病、后付费”惠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和“没钱治病耽误病情”的问题,确保病人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据统计,从2015年8月至12月该医院出院患者4000余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的有61人,目前未发生逃费情况。
黔南州卫计委合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试点来看,患者无论是有钱,还是暂时没钱,都能及时住院治疗,更多的患者享受到看病就医的“绿色通道” , 避免了原先不交费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情况的发生,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同时,在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后,医护人员不再因为反复催缴押金而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治疗和护理工作中去,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医患之间关系更加和谐。
与此同时,黔南州在全面实施该模式后,还要求各县(市、区)卫计行政部门把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服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级财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要及时到位,切实保障“先诊疗、后付费”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并且还要求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充分尊重患者就诊的知情权,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告知义务,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
据了解,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主要实施内容为,实施对象在实施范围定点医院就诊需住院诊疗,可凭身份证(户口本)和有效的合医证或医保卡直接办理入院手续,不再预交住院费。到州级定点医院住院病人必须持有县级合医办或医保部门转院证明。而且定点医院必须坚持“一日费用清单制” , 将每天费用使用情况告知病人,住院期间病人只需交付社保、新农合应由本人承担的自付部分医药费。
病人出院时实行即看即报、当场补偿。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由诊疗的定点医院实行同一窗口一站式当场补偿救助,病人只需将个人承担费用交清,签字认可相应报销补偿救助单据即可。所报销补偿救助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按相关程序到相应部门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