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实施

2016-04-10 09:33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于4月6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毕节市迈出了开展地方立法第一步。

  据了解,该条例是毕节市列入省第一批设区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该市开展地方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该市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推动“法治毕节”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者:谢朝政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