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侵吞国有财产 铜仁3人受审
2016-04-10 09:24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4月7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玉屏自治县县委政法委原书记杨俊、碧江区川硐镇党委原书记张宜涉嫌贪污受贿,碧江区川硐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金松涉嫌贪污案。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杨俊、张宜分别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川硐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截留侵吞国有财产69.7万元,其中杨俊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40万元,张宜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人民币69.7万元。在此期间,杨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张宜贿赂款5万元,为个体工程承包商张水平、文彪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二人现金15万元。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张宜、金松分别利用担任铜仁市碧江区川硐镇党委原书记、镇长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侵吞国有财产13.1万元,其中张宜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10万元,金松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13.1万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张宜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工程承包商文彪谋取利益,为符平君调动工作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二人现金共计13万元。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俊、张宜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非法截留、侵吞国有财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金松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国有财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田林 寇启伟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