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违规办酒 贵阳纪委通报五起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公车私用、违规办酒等;同时在端午节即将到来之际,要求重点查处公款送粽子等问题
贵阳市纪委昨日通报五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粽子送节礼等突出问题,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本报记者周然)
延伸阅读
五起典型案例
一、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负责人周珍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6年4月30日,周珍春违规驾驶单位执法用车,陪同其朋友及家属到黔西县素朴镇驿滨酒店就餐,之后又到黔贵六广温泉泡温泉。2016年5月20日,修文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珍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清镇市卫城镇兴明村党支部委员周启文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5年12月9日,周启文在卫城镇纪委告诫其不能违规办酒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为其父办祝寿酒,并邀请同事及服务对象参加。2016年4月20日,卫城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周启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观山湖区世纪城社区第十二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曹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1月,曹波将社区下拨未用完的工作经费5900元,用于聚餐支出。2016年3月23日,世纪城社区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曹波党内警告处分。
四、息烽县温泉镇兴隆村原党支部书记冯忠杰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2013年2月,2014年1月,冯忠杰违规将办公经费共计25600元向村组干部发放年终奖。2016年3月25日,温泉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冯忠杰党内警告处分。
五、乌当区偏坡乡九年制学校教师王秀芬违规办理搬家酒问题。
2016年2月24日,王秀芬违规办理搬家酒,其间共计收受偏坡九年制学校、偏坡校务委员会19名教职工礼金4400元。2016年5月3日,乌当区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秀芬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