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违纪上司也担责 铜仁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2016-07-06 13:5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近日,铜仁市纪委通报了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
碧江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先银因班子成员违纪问题被问责。碧江区政协副主席兼工商联主席、商会会长刘远德,因2015年国庆节为其子婚事超标准操办酒席受到记过处分。2016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先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玉屏自治县亚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言华因分管站所人员违纪问题被问责。吴言华在任田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计生办期间,该镇计生办先后3次用“小金库”资金组织公款旅游、先后4次违规发放补助费,该镇计生办报账员兼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黄开武、计生办主任黄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2016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吴言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松桃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曾凡俊因履行财务监管职责不力被问责。曾凡俊在担任松桃自治县计生协会副会长主持工作期间,因其未认真履行财务监管职责,致使该单位出纳杨光先后7次篡改现金支票贪污公款28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杨光被判处刑罚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曾凡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玉屏自治县新店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姚海峰因分管站所人员违纪问题被问责;松桃自治县乌罗镇原党委书记石志堂等人因下属人员违纪被问责;沿河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畜牧局局长郭永飞等人因对干部教育监管不力被问责。
作者:寇启伟 编辑:李易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