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 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
2016-09-15 08:07 来源:贵州商报
原标题:9月21日起 车货总重二轴车最高不得超18吨,三轴车最高不得超27吨 超限超载车辆 卸载加处罚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即将在我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据了解,根据国家最新的超限认定标准,从2016年9月21日起,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车货总重二轴车最高不超过18吨、三轴车最高不超过27吨、四轴车最高不超过36吨、五轴车最高不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车辆最高不超过49吨,具体限额吨位视货车车型而定,超过上述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卸载和处罚。车辆载物不得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车辆,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根据有关规定:从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
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定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在2016年9月21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单排车”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记者曾瑶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曾瑶 编辑:李易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