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一村支书伙同两名村官 转卖集体土地非法获利19.5万
2016-12-15 05:52 来源:贵州都市报
近日,碧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案件,并依法对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宋某某、田某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宋某某、田某某在担任铜仁市碧江区川硐镇某村村支书、村委会副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土地以长期流转的形式卖给他人,签订流转协议,将出卖土地的部分资金入村集体账户,剩余资金被3人私分,共计侵占村集体资金19.5万元。(作者:王婷婷 寇启伟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王婷婷 寇启伟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