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贵州省这些地方要当示范
3个市11个县100个乡镇创建试点
食品安全这些地方要当示范
昨日,记者从省食安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7年1月1日,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乡“三级联创”实施创建阶段工作正式启动。经研究决定,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3个市,观山湖区、清镇市、赤水市等11个县(市、区),南明区西湖社区、道真县洛龙镇等100乡镇(街道、社区)为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乡“三级联创”试点地区。
根据规定,申报示范试点要满足以下基本标准:首先,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其次,当地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在经营方面,实现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再次,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省食安办副主任吕劲松介绍,鉴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地方政府投入较大,在以各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由省食药监局给予各个试点市(州)县(市、区、特区)及乡镇(街道、社区)适当经费补助,共1020万。其中,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共300万元,每个城市100万元;11个县(市、区、特区)220万元,每个县各补助20万元;100个乡镇(街道、社区)500万元,各补助5万元。
2018年第一季度,省食安办将开展考核验收、公示复核、命名公布等工作。
省食安办对获得“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命名的地区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隐瞒、谎报、缓报情况或在创建中存在其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处置不当,以及存在其他不在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要求情形的,立即报请撤销命名并向社会公布。(作者:刘丹 来源:贵州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