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举行。贵州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省妇联主席杨玲女士,贵州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忠平先生,贵州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省卫计委副主任张光奇先生,贵州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省统计局总经济师董安娜女士,贵州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省扶贫办副主任杨小翔先生,贵州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黄燕女士和贵州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灵江女士出席发布会。
提问环节,新浪贵州记者提问,贵州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灵江女士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新浪贵州记者】:贵州省在加强性别平等审查评估机制建设上都有哪些具体做法?
新浪贵州记者提问
【曹灵江】:为更好地贯彻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推动从体制上、机制上、源头上更有效地做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从2014年9月起,陈鸣明副省长交办省政府法制办起草我省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审查评估工作机制,省政府法制办收集整理了省内外好的做法,并对省内外进行性别审查评估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疏理、学习,起草了《贵州省关于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审查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与省妇联相关机构反复协商,多次修改,数易其稿。
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灵江答记者问
【曹灵江】:于2015年11月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已于2015年12月由省妇联、省政府法制办联合行文印发执行。该《实施意见》中明确怎样确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代拟稿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进行审查评估的项目,以及审查评估的程序和评估成果的应用。
【曹灵江】:使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内容的审查、评估工作,有了一个统一、固定、规范的制度,为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落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建立了一个强有力的机制,能够从源头上切实做到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