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内第二道限购令
2017-04-13 09:54 来源:成都晚报
购买首套房
成都12个限购区域首付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购买二套房
成都限购11区贷款首付不低于60%,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最低首付不低于70%,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首付最低不低于40%。
拥有2套
及以上住房
成都12个限购区域,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均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报讯 (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闫宇恒)限购区域内新购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房贷月供超过收入的50%不得放货,严禁通过首付贷等加大购房杠杆……昨日,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金融办、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出台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自今日(4月13日)起实施。这是一个月内成都再次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同日,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决定,调整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提出在成都12个限购区域购买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上调二套房首付,提至6成,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12个住房限购区域: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详细报道见05版)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