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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钧: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 | |||
http://www.gog.cn 17-04-24 16:01 多彩贵州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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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下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举行。发布会邀请到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新闻发言人张美钧同志,贵州省统计局总统计师、新闻发言人彭龙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在记者提问环节,贵州日报记者提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新闻发言人张美钧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贵州日报记者】:请问张总,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基本思路是什么,考核工作将如何开展? ![]() 【张美钧】:谢谢你的提问。我省发布的《考核办法》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考核重点是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张美钧】: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4月底前,各市(州)、贵安新区向省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年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向省统计局报送上年度统计监测指标数据;7月底前,省统计局完成相关测算测评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提供生态环境事件清单;8月中旬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各市州综合评定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目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价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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