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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斌:防止福利叠加 《实施意见》专门进行了明确  
 
http://www.gog.cn 17-04-27 16:54 多彩贵州网
 

  4月27日下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发布会邀请到了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同志,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同志,贵州省社会救助局副局长、省社会救助局综合处处长尹秀钰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在提问环节,贵州新闻联播记者提问,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贵州新闻联播记者】:请问王局长,除了特困救助制度以外,贵州省在民生领域还有没有其他的一些保障制度?如果有,这些保障制度如何与特困救助供养制度有效衔接?

贵州新闻联播记者提问

  【王斌】:目前,惠及民生的社会保障政策涉及社会保障的多方面,有社会保险方面、有社会福利方面、有社会救助方面的,就社会救助方面来讲政策就不少,必然就涉及到衔接问题。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而言,必然跟其他的一些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关联,其中有的需要同步实施,形成政策合力,体现社会政策的有效性;有的需要厘清政策之间的界限,防止福利叠加,以体现社会政策的公平性,为此,《实施意见》专门进行了明确。

  【王斌】:一是强调了普惠性的政策待遇同等享受。如基本的养老保险、基本的医疗保险、高龄津贴等,这些政策对特困人员是叠加的,可以同时享受,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保障范围不影响这几项政策的实施。二是相同性质的社会救助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原来我省农村五保对象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同时,纳入农村低保进行保障。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是保基本生活的,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也是保基本生活的,所以此次纳入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在确保特困供养水平不低于原供养水平(五保+低保)的前提下,就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答记者问

  【王斌】:三是强调了儿童优先和待遇就高的原则。“三无”人群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基本上都属于孤儿的范畴。目前我省已实施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做好这两项制度的衔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就不再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主要是考虑就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的不低于600元/月,集中的不低于1000元/月,实际各地执行的都高于这个标准,保障水平要高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体现了儿童优先和就高的原则。

  【王斌】:四是与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的衔接。2016年省政府制发了《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黔府发〔2016〕2号),依据这一文件,此次《实施意见》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作者: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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