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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斌:社会力量参与是“8+1”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http://www.gog.cn 17-04-27 17:05 多彩贵州网
 

  4月27日下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发布会邀请到了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同志,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同志,贵州省社会救助局副局长、省社会救助局综合处处长尹秀钰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在提问环节,贵州日报社记者提问,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贵州日报社记者】:请问一下王局长,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社会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具体的参与方式吗?

贵州日报社记者提问

  【王斌】:这位记者提的问题非常好,社会力量参与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8+1”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中“1”指的就是社会力量参与。具体到社会力量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作用的发挥,《实施意见》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是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答记者问

  【王斌】:二是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三是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等政策,引导、激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承担供养服务,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王斌】:在这里,我也向广大的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发起倡议、发出邀请,我们真诚的期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与政府携手,共同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为我省的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作者:本网记者徐昆 杨昌鼎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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