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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勇:推行多元起草、多方参与制度 完善调研制度等  
 
http://www.gog.cn 17-05-03 15:18 多彩贵州网
 

  5月3日下午,《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邀请到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张应伟,能源局副局长兰海平,贵州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李勇介绍相关情况。

  在提问环节,中国新闻网记者提问,贵州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李勇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中国新闻网记者】:请问李勇处长,作为贵州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省政府法制办是如何深度参与并把握立法原则和程序要求,确保该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的?

中国新闻网记者就关心问题进行现场提问

  【李勇】: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或修订,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高度关注和衷心拥护,根本在于立法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权益。要使立法能够满足群众的期盼,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必须提高立法质量,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本《办法》的立法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核心。我们的具体做法:

  【李勇】:一是推行多元起草、多方参与制度。成立以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任顾问,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联合起草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注重发挥省能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起草《办法》的基础性作用,采取联合起草的方式,汇集多方力量参与起草。二是完善调研制度。我办和省能源局根据各自职责,在立法进程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调研,起草阶段重点了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立法可规范和调整的内容与范围、草案框架设计等,审议阶段重点研究立法的必要性、立法时机、草案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等。三是健全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途径,在立法进程的不同阶段,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向社会公布草案等多种形式广集民智,共征集到意见建议近200条,使立法工作更民主、更接“地气”。

贵州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李勇答记者提问

  【李勇】:四是试行立法前评估论证。《办法》属于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规章草案,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我办和省能源局就《办法》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牵头组织召开了《办法》立法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会。来自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州)、县和贵安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相关油气企业等22家单位熟悉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大家共同研讨我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与会代表从各自角度对该项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急迫性,主要思路、预期效果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谈了认识和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全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严峻,规范管道保护迫在眉睫,管道保护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管道安全运行亟待通过立法给予制度保障和规范,申报管道保护立法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相当必要且紧迫,支持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能源局共同牵头加快推进立法工作。

  【李勇】:五是注重部门沟通衔接。就文本中涉及安全监督职责、应急措施管理、土地及林地征收补偿、公路穿跨越等情况复杂、争议较多的问题,会同省能源局多次反复衔接省安监、交通、应急、国土、林业等部门,努力达成共识,加快推进立法。六是坚持科学立法原则。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要求,合理确定规章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

作者:本网记者车璐 杨昌鼎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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