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三无人员纳入特困范围每人每年至少救助 11016元
2017-05-09 01:58 来源:兰州晚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5月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我市决定从2017年5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脱离低保范围,按程序纳入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每人每年不低于11016元;全失能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按照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每月1470元的1/3确定,即每人每月490元。
据了解,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每人每年不低于11016元。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将上半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到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失能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按照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每月1470元的1/3确定,即每人每月490元;半失能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按照每月1470元的1/6确定,即每人每月245元;全自理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按照每月1470元的1/10确定,即每人每月147元。由区县民政部门统筹用于购买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属于集中供养的由区县直接拨付到养老服务机构用于购买照料护理服务,分散供养的由区县民政部门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实际产生的照料护理费用进行审核,并报区县财政部门拨付。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