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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钧:厚植生态文明法治根基 探索生态文明法治新路 织牢生态文明法治网底  
 
http://www.gog.cn 17-06-06 11:51 多彩贵州网
 

  6月6日上午,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暨“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研讨会省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美钧,论坛秘书处执行总监、研讨会省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海,贵州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同志,贵阳市常务副市长、研讨会省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陈少荣出席新闻发布会。

  在提问环节,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研讨会省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美钧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试验区建设的有力保障,贵州在这方面开展得比较早,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前列,请简要介绍下具体的亮点和特色?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张美钧:

  贵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厚植生态文明法治根基。强法规建设,出台了生态文明领域相关法规30余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法治化轨道。率先在公检法三家分别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机构数量达89个。建立了公检法与发改、环保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督办机制;公检法之间建立了快诉快处等机制;建立了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以及联合执法机制等。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研讨会省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美钧答记者问

  二是探索生态文明法治新路。创新资源环境保护案件审判机制,在地域上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把全省9个地级行政区划资源环境保护案件划分为4个环保司法板块,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将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归口环保法庭管辖,实行“三审合一”。创新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对损害发生后能够修复的,尽量判令责任人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对当地不能修复的可异地替代修复;被告人拒绝修复的,委托第三方替代修复,修复费用由被告承担;对部分行为较轻案件可以公益服务方式冲抵罚金。2014年以来,通过生态司法修复督促补种树木、复绿9.4万余亩。创新开展环境公益诉讼,2014年我省金沙县检察院向环保局提起了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2015年我省被列为13个全国公益诉讼试点之一。

  三是织牢生态文明法治网底。严格案件摸排,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以水、大气、土壤、矿区周边、林区为重点,深入摸排资源环境违法案件。严格专项执法,从2014年开始,连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环境保护“六个一律”、严打“六黑”等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典型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仅2016年全省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2500余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资源环境违法案件2263件。严格立案监督,2015年起,率先在全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资源环境保护案件立案监督。2015年至2016年共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837件1041人,依法批捕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147件150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立案20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0件,立案数量名列全国前列。

作者:本网记者赵曌 杨昌鼎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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