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生态法庭”

2017-07-05 11:08  来源:多彩贵州网

  2014年4月,清镇市法院生态法庭成立。管辖包括安顺地区、贵安新区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法庭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环境保护类别案件1026件,结案率为94.35%。

  法庭负责审理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贵阳市所辖区域内水土、山林保护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污染环境罪等类型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相关执行案件;报经贵州省高院指定,可以审理贵阳市辖区外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案件。

  这在全国率先进行了环境保护类别案件三类审判合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尝试。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建立,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方面先行一步,受理了贵州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通过多年的司法实践和摸索,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总结出了具有环保审判特色、符合环保审判规律的多项工作制度。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