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
2019-02-16 09:10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本报讯近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更加精准、更加高效。这是记者2月15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的。
只要被确定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区级检察院即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并向市级检察院报告。如果该案性质恶劣,市级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同步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引导侦查取证方向。期间,市级检察院会反复与市级公安机关开会讨论案件,听取案件事实与证据情况介绍,查阅案件证据材料等,参与监督和引导讯问、询问、现场勘验、检查、辨认等侦查活动。
该工作机制促进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合力精准扫黑除恶,呈现出五大亮点:同步监督,确保提前介入全覆盖,公安机关确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方向后,于当日通报检察机关;节点控制,确保引导侦查更精准,提前介入的检察人员应当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同步审查,对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捕诉合一,确保案件办理高效率,实行“谁批捕、谁起诉”;严控补侦,确保案件进展更顺畅,原则上不退回补充侦查,促使提前介入的检察人员严格把关,把问题解决在介入阶段;强化问责,确保办案责任落到实处,提前介入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因事实、证据问题导致不批捕、不起诉的,由派出检察机关扫黑办对提前介入的检察人员进行责任倒查,纳入个人绩效考核。(本报记者 张薇)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