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把鸡尾酒当饮料喝 结果遭个酒后驾车

2019-05-14 10:3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 付磊)“我只喝了一般饮料,不是酒。”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乌当分局民警在高新路口设卡查稽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一辆共享汽车形迹可疑,随即上前拦截。

  上前后,该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酒味。“我只喝了一般饮料,不是酒。”驾驶员称。”民警问道:“喝的什么饮料?“驾驶员解释,喝了鸡尾酒,但不认为是酒驾。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100ml血液中含75.6mg酒精,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该驾驶员每100ml血液中含75.6mg酒精,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据了解,当事人今年1月份才取得驾驶证,正属于实习期中,将面临扣12分,实习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罚。

乌当分局民警在高新路口设卡查稽交通违法行为

  乌当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鸡尾酒,酒精度数通常≤10%VOL,属于酒精饮品,并不是一般饮料。在酒桌饭局后如果要上路行驶,除了不饮用白酒、啤酒、红酒等常规酒类,也要注意,不饮用含大量酒精的酒精饮品。

作者:杨昌鼎 付磊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