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仲明: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就近有医生看病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9月6日上午9:30,“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在贵阳举行。省卫健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龚仲明回答了贵州日报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贵州日报记者提问

  贵州日报记者:每个行政村有1名合格村医是保障农村贫困人口有医生看病的重要途径,是健康扶贫的底线任务之一,什么是合格村医?我省主要通过哪些途径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合格村医?并做好后期的保障工作的?

  龚仲明答贵州日报记者提问

  省卫健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龚仲明:合格村医是指在村卫生室工作且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的人员;鼓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工作。

  全省多措并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紧抓落实,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行政村合格村医配置问题:一是招聘具有资质的人员直接到村卫生室工作;二是在乡镇范围内调剂乡村医生到无合格医生的村卫生室开展执业;三是从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派驻合格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四是定向培养卫生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五是培训在岗人员考核合格后定点到村卫生室执业。如全省33个未脱贫县367名村医配置就是通过招聘207名、定期派驻69名、乡镇范围内调剂使用25名、定向培养31名、现在岗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使用35名的方式解决的。

  完成行政村村医配置工作任务后,为确保村医队伍的稳定和加强已配置村医的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村医配置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对村医配置工作实行实名制信息报送制度,并建立了村医变更情况及时报送机制。针对村医存在的自然流入和流出,要求各区县制定出台村医自然流动保障预案,确保村医流出后可随时调剂人员填补空缺,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合格村医。村医变更后,区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填报信息变更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逐级审核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时,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村医的补助和待遇,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就近有医生看病。

作者:编辑:武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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