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放牛 村民防火烧山引发森林大火 获刑8年
2019-09-20 09:00 来源:贵阳晚报
9月18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胡某某放火烧山一案,在该县白沙乡铁厂村村委会广场上进行了巡回公开审理。
原来,今年2月6日,43岁村民胡某某为了使山上的青草尽快长出来以方便自己放牛、采摘蕨菜,接连三次点火烧山,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大火连烧三天三夜才被消防官兵们扑灭。经普安县林业局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096.4亩,过火有林面积为3096.4亩,林种全部为防护林中的水土保持林,直接经济价值3870500元。
经审查,普安县检察院认为,胡某某以方便放牛、采摘蕨菜为目的,故意放火烧山并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责。此外,因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经鉴定实施放火行为时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胡某某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普安县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8年。(张林 梁俊鹏)
作者:张林 梁俊鹏) 编辑:汤成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