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后 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12月18日(周三)上午10:00,2019年贵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多彩贵州文化创意园省级新闻发布厅举行。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玉海回答了国际商报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国际商报记者提问

  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取消后,办养老院不再是难事,但对养老机构监管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玉海回答记者提问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玉海: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

  为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有关工作的衔接,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11月12日,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登记备案工作进行明确。我们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商共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将相关信息告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部门获悉养老机构登记信息后,根据职责主动介入事中事后监管。

  在监管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民政部门应第一时间约谈机构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发现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后续查处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对于失信被纳入黑名单的养老机构实行重点监管。

作者:编辑:吴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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