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5月12日(周二)上午10:00,“贵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一楼第五会议室举行。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副处长杨焱回答了贵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贵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提问
请问我省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办过程中制定了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副处长杨焱回答记者提问
杨焱:一是主动作为。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发现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儿童,且无人代理其提出申请的,要主动帮助其申请。
二是一次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避免申请人来回折腾。
三是后台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采取部门信息比对方式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以人为本。对儿童急需保障,但又无法及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先予以保障,待完善相关材料后再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