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执法人员查“黑车”行骗 3人均获刑半年
为了敛财,张某等人竟冒充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查处”非法营运行骗。近日,汇川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张某、孙某、付某犯招摇撞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三人均获刑六个月。
2019年4月8日,王某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在汇川区某驾校附近非法营运,被冒充执法人员的张某、孙某“查获”。
张某将王某某的车扣押,并要求其支付高额罚款。慌乱中,王某某想到一起跑“黑车”的孙某,听孙某说过他有“熟人”。征得“执法人员”同意后,王某某给孙某打了电话。没一会儿,孙某来到现场,与“执法人员”几番讨价还价后,王某某向“执法人员”支付了4000元,这才得以放行离开。然而让王某某没想到的是,查处自己的“执法人员”竟是冒充的,而“中间人”孙某居然跟他们是一伙的。
原来,张某也曾从事非法营运。张某利用曾被主管部门打击的经历,伙同付某冒充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查缉非法营运车,再由孙某作为中间人协调价格,三人先后两次行骗,骗得被害人钱财共计9000元。
近日,汇川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孙某、付某犯招摇撞骗罪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孙某共谋冒充汇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缉非法营运车辆骗取钱财,后张某邀约付某参与。
2019年4月8日,张某、付某冒充执法人员,拦截了正进行非法营运的轿车,驾驶员便是王某某。张某声称要查扣王某某的车辆,还要处以高额罚款。孙某赶到现场后,以中间人身份居中协调。王某某为了免予处罚,购买了2条“软中华”、1件红牛饮料,并到银行柜员机取款4000元拿给张某,后被放行离开。随后,张某、孙某、付某进行分赃。
同年6月19日,张某、付某再次冒充执法人员,故技重施,在某驾校附近拦截一辆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轿车。驾驶员王某为了免予处罚,给了张某5000元,后被放行离开。随后,张某、孙某、付某进行分赃。
最终,汇川法院依法判决三人犯招摇撞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法院责令三人退赔被害人王某某4000元、退赔被害人王某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