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7月2日上午10时,“医疗保障守护健康”新闻发布会将在贵阳市举行。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宇峰回答了中国新闻社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疗保障部门及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予以特殊保障。请问,我们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宋宇峰答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宇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予以特殊保障。
一是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对用药采购量和价格进行动态监测。
二是开通药品耗材采购的绿色通道,凡是在我省未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先行应急采购使用。
三是对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异地的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个人无需先行自付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不执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规定;对患者用药,不在省目录的,一律按甲类药品目录支
四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实行医保基金专项预付,以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目前,共向全省109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累计预拨资金4亿多元。
五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临时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保临时结算项目”目录,超出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统一按此项目计费,并全力做好医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保障,确保网络畅通。
六是全面做好所有参保群众的服务工作,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3月底,待遇享受从1月1日算起,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七是进一步精简资料和流程,统一实行网上经办,调整门诊慢(特)病用药管理限制,对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患者用药,将开药量由过去1个月延长至3个月。
八是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对全省各地区企业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止为期5个月,执行减半征收,同步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执行减半政策,预计减半征收约2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九是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招标采购,降幅约81.49%,有力助推复工复产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