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监局提醒:保质期不是变质的唯一标准

2020-10-17 10:09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保质期不是食物变质的唯一标准

  作为消费者的您,在购买食品,尤其是包装食品时,有没有检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习惯?关于保质期,您又知道多少?对此,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为您答疑解惑。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规定,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保质期由厂家根据生产的食品特性、加速试验或测试结果进行确定。

  然而,保质期不是认定食物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通常情况下,食品保质期由贮存条件和期限构成。贮存条件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注,通常包括常温、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冷冻保存等,如果产品存放条件不符合规定,即使是在保质期内,食物也可能过早变质;而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也不等于一定已经变质、不能食用。

  保质期是食品商家人为规定的,食物变质是连续变化的自然过程,具体分为生物过程(主要包含细菌真菌等微生物的繁殖以及它们分泌的毒素)、化学过程(主要包含脂肪的酸败、食物本身的酶催化水解等)、物理过程(主要包含食物干燥、受潮、结块等)。这些变化过程,从食物生产出来就开始了,在持续不间断地进行。只是在保质期内,食物品质的变化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冷、酸、盐三大因素可以有效延长保质期。比如标明“贮存条件为室温、保质期为1个月”的食品,放到冷藏室可能3个月都不会坏。另外,酸度会影响细菌繁殖速率,且酸度越高,微生物就越难生长。果蔬汁中加些柠檬汁,可以让果蔬汁的存放时间变长。最后,盐是天然的防腐剂,食物中盐溶液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微生物在高盐失水环境下难以生长,也能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罗婧)

作者: 编辑:武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