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严查酒驾醉驾!233名肇事者被吊销驾驶证

2020-11-18 15:21  来源: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酒驾醉驾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还损害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09月03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何某献醉酒后驾驶贵JZXX2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荔波县S206线90KM+850M处时,该车前部与正在横过公路的行人覃某芬发生碰撞,造成行人覃某芬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对何某献进行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160mg/100ml,民警立即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鉴定,何某献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5.19mg/100ml。

  text-align:="" text-indent:="" text-transform:="" unicode="" white-space:="" widows:="" word-spacing:="" /> 2020年3月25日,黔南州交警支队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吊销何某献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以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管高压态势,前后多次开展了酒驾醉驾查缉统一集中行动。

  
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贵州各地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47542起,比去年同期上升54.69%。其中,查处量居前三位的市(州)依次为:黔西南州8733起、贵阳市6446起、黔南州6328起。

  
去年前三季度,贵州各地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30734起,今年比去年增加了16808起。

  截至10月23日,全省共对233名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肇事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现将名单曝光: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查处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呈现以下特点:
 

  从时间上看:深夜多、夏季多、节假日多。
 

  从地域上看:城乡结合部高、城市道路高、娱乐区域高。
 

  从酒驾违法行为群体上看:农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员增多、自由职业者比例增大、青少年酒后驾驶人群增加等。
 

  酒驾入刑实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以身试法呢?主要是以下这些原因:

1、主观侥幸
 

  大多数酒后驾驶人员自认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认为开车距离较近,对周围交通路线较为熟悉且附近一般没有交警设卡检查,心存侥幸;
 

  2、过于自信
 

  许多酒后驾驶人员自认为酒量高、车技好,头脑清醒,开车根本不是问题,对酒后驾驶危害性认识不够;
 

  3、无知酒驾
 

  部分人员不知道哪些情况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如:酒后宿驾、酒后挪车、酒后开摩托车、酒后开超标电动车、饮少量酒后驾驶等情形都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4、肆无忌惮
 

  在酒精的作用下,部分驾驶人员不仅酒驾,甚至还去尝试高难度驾驶动作,如酒后飙车、比车技等危险行为。

作者: 编辑:武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