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2月28日15:00,“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子友回答了贵州日报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贵州日报记者提问
贵州日报记者:刚才发言人介绍了贵州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案件总体情况,面对这些案件,是如何做到既讲求办案速度,又保证案件质量呢?
石子友答贵州日报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子友:贵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既保证案件质量,又提高办案效率。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精准打击犯罪,依法快捕快诉。
围绕打击重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突出打击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坚决依法快捕快诉,坚决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坚决防止在诉讼环节发生拖延现象。
二是倾力提前介入,强化诉前指导。
凡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必提前介入,切实加强实质引导侦查取证,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如六盘水严新明等人涉黑案中,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阶段,同步审阅证据材料,基本完成了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侦查监督等核心工作,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仅用了14天,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三是发挥“头雁”效应,统筹办案力量。
对挂牌督办案件实行院领导专班专办制度,由院领导直接统筹指挥,参与阅卷,全程跟进,确保“骨头案”“钉子案”顺利有效突破。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挂牌督办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中优势兵力重点攻坚。必要时,省、市检察院根据黑恶案件具体情况,在辖区内统筹调配优秀检察人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和指导。
四是坚持“一盘棋”思想,强化实质指导。
建立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对基层检察院承办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省检察院派员同步指导,市级院派专人驻点指导,对挂牌督办案件,省检察院派员全程跟进,在案件审查起诉、庭前会议、开庭审理等重要诉讼节点蹲点指导,不断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五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严格贯彻两高三部指导意见,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健全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公安、法院之间的配合,加大会商力度,形成打击合力。
六是严格法律监督,保证案件质量。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要求,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多元化监督,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
七是推进认罪认罚,提升办案效率。
充分释放认罪认罚制度的“红利”,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提高诉讼效率、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瓦解黑恶势力的重要作用,将专项斗争从严与认罪认罚从宽有机结合,双向发力,优质高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