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李思瑾 陈鹏 实习生 唐冰清)1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截至目前院庭长承办和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的比例达到90%。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贵州省的3件案件已全部审结生效,其中遵义杨某某等人涉黑案的审判得到了最高法院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并被最高法院扫黑办编发简报指导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欧枝凡介绍,贵州省法院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新组建了刑事审判第四庭,专门负责涉黑恶案件的审判、监督指导等工作,并指导全省法院设置了107个专业合议庭,组建由审判业务骨干和法学教授构成的扫黑除恶专家库,为复杂、疑难涉黑恶案件提供指导。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欧枝凡
为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贵州省法院还坚持每周通报、每月调度,对所有未结涉黑恶案件逐案梳理、逐案排期,明确开庭、宣判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根据各地案件分布和审判力量强弱情况对部分案件实行异地、集中管辖,并对“保护伞”“关系网”案件实行跨市、州异地管辖。通过“视频连线”“云审判”等线上手段,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通过制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汇编典型案例以及组织涉黑恶审判实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办案指导。
截至目前,贵州全省法院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及没收、追缴违法所得共执行到位31.89亿元,共排查和移送线索1402条,其中涉“保护伞”线索195条。
一审:朱若岚
二审:林萌
三审:王幸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