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新增1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关心省内大事是每个贵州人的分内之事,如果您太忙而漏掉了重要信息也没有关系,“贵州省一周政策”有最权威、最受关注的政策解读,带您简洁明了地回顾过去一周贵州省发布的重要政策和消息。这里有贵州的大事,有为民生服务的要事,还有各种便民的政策供您了解。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回顾吧!

贵州新增1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消息,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省人民政府此次调整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取消12项,下放2项,调整实施主体及转变管理方式5项,变更事项名称及依据21项,新增12项。调整后,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65项。
此次新增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内河非干线省际客船运输经营许可,权限内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权限内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食用菌菌种(母种和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权限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贵州省出台《意见》支持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十四五”贵州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持续稳定、量足价优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
《意见》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基础能源和清洁高效电力产业振兴,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持续稳定、量足价优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六个突出”特点。包括突出发展与安全、突出高效与低碳、突出协调与稳定、突出智能与综合、突出创新与继承以及突出调控与服务。

2021年贵州老干老教工作这样干
2021年,贵州全面提升新时代老干老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建设,深化拓展“五大特色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五项制度机制”,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推动实现“六个全面提升”,开创贵州老干老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具体包括全面提升党建工作、全面提升服务管理、全面发挥老同志作用、全面提升“三化”建设、全面提升老年教育质量以及全面提升自身建设质量水平。

贵州省民政厅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下发通知,明确于3月中旬以“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的目标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宣传展示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进一步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精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活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管理,鼓励引导各地各单位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过程监管,力求简朴高效。

贵州省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科学设计方案、优化培训课程、建强专家团队、注重提质增效、助力疫情防控、严格经费管理等六大要求。《通知》强调,各申报单位要对照项目规划、实施要求和项目目标任务,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实际,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申报方案,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报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不得随意更改。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贵州省将开展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
贵州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以及贵州省规定的其他条件。选拔体系分为三级,即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贵州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及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贵州城镇水电气暖行业这些费用取消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取消城镇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针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等各环节,清理取消水电气暖行业设立的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请下周继续关注小编精心为您准备的“贵州一周交通信息”~还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亲们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