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4月30日(周五)下午15:00,《贵州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将在贵阳举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副厅级)赵亚钦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新华社记者提问
城市配送货车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或拟采取哪些措施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副厅级)赵亚钦回答记者的提问
赵亚钦: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从事货物运输、冷链运输、民生服务运输、应急物资运输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当前,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完成了对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摸排并进行了优化,例如,4月12日起,贵阳市对城市配送货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是放宽了限行区域、缩短了限行时段,为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目前,从摸底调查的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均无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除个别道路外,每天允许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均在6小时以上。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优化城市配送货车管理:一是将积极探索推动改善配送车辆停车条件,综合采取引导车辆路外停车装卸、精细设置路内货车专用停车位,在有条件的城市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社区、餐饮集中区等按照“分时段。限时长”的原则合理施划货车装卸专用停车位,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允许配送货车利用专用停车位短时停车作业。二是依托各类交管服务相关APP,对除需要现场检查的特殊车辆外,推行通行证(码)网上申请、网上发放,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