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住房公积金76.56%提取金额用于住房类消费 减轻职工住房负担
6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公积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2020年,全省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金额324.66亿元,同比增长19.66%;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2.47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类消费提取占比76.56%,有效减轻了职工住房负担。

据了解,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保持着健康稳定的运行态势,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职工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
充分发挥了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从提取情况看,2020年,全省共有139.0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2.47亿元,同比增长16.8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65%,比上年增加4.08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住房类消费提取占比达到了76.56%,覆盖了职工购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消费,有效减轻了职工住房负担。从贷款情况看,2020年,全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6万笔,同比增长9.55%;发放金额324.66亿元,同比增长19.66%。截至2020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294.0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达到100.76%,使用效率较高。
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进一步凸显。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中低收入职工,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从收入情况看,中低收入职工占提取职工的82.27%,占贷款职工中的87.25%;从购房情况看,首次申请贷款占91.1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87%;从年龄结构看,贷款职工普遍较为年轻,其中30岁(含)以下占45.38%,30岁-40岁(含)占33.99%。同时,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以回报缴存职工为主,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4.77亿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20.88亿元,占比84.30%。
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除通过提取和贷款支持职工个人解决住房问题外,还通过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方式,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47亿元。同时,贵州省还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累计为14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4.32亿元,建筑面积107.12万平方米,可解决1193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